白云区企业人才补贴
发布者:白云美湾
发布日期:202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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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入我区扶持的“四上”企业,对上年度纳税500万(含)以上、营收同比增幅5%以上的,可按下列标准申请高级管理人员人才补贴指标:
1.500万(含)-1000万,增幅15%以上,1个指标;
2.1000万(含)-3000万,增幅12%以上,2个指标;
3.3000万(含)-5000万,增幅10%以上,3个指标;
4.5000万(含)-1亿,增幅8%以上,4个指标;
5.1亿(含)-3亿,增幅5%以上,6个指标;
6.3亿(含)以上,营收10亿以上,10个指标。
(二)新引进重点企业,对上年度纳税500万(含)以上、可按下列标准申请企业高管人才补贴指标:
1.500万(含)-1000万,1个指标;
2.1000万(含)-3000万,2个指标;
3.3000万(含)-5000万,3个指标;
4.5000万(含)-1亿,4个指标;
5.1亿(含)-3亿,7个指标;
6.3亿(含)以上,12个指标。
(三)申请人才补贴的人员需同时满足上年度个人应纳税所得额超30万(含),符合条件的人员按上年度个人应纳税所得额6%补贴,每人每年补贴不超100万。
(四)对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补贴指标及金额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最高不超300万。
(五)支持龙头骨干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骨干技术人员申报区级人才补贴,按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5%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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